【本刊翁慧琪撰述】经过八年磨人的官司,高庭宣布人权党(Human Rights Party)筹委会总秘书乌达雅古玛(P.Uthayakumar)2003年时遭非法逮捕和扣留,可获得马来西亚政府和警察赔偿14万5000元。据悉,目前总检察署已上诉,并无申请暂缓令。 吉隆坡高庭法官罗斯拉(Rosilah Yop)宣判,乌达雅古玛可以获得5万5000元的加重赔偿(Aggravated Damages)、5万元的非法逮捕与扣留赔偿,以及4万元的惩罚性赔偿(Exemplary Damages),加上从案件开审次年开始计算的8%利息。
乌达雅古玛(右图)表示,法庭在7月29日宣判,但当时其代表律师马诺哈然(M. Manoharan)当时在另一个法庭,所以才会迟至今天才入禀法庭指令(order of court)。 “(赔偿)数额或许不多,不过我们在原则上获得胜利。高庭在这判决中发出了强烈讯息,就是要警方不可滥权,意味警察在马来西亚更不是王者。” “当这事情能够发生在律师身上,公众就可能遭受更大程度的折磨。” 总检察上诉但无暂缓令 乌达雅古玛透露,他是在2003年1月16日方踏出雪邦推事庭,就遭超过20名警察非法逮捕与扣留。警察指称他在一起扣留死亡案件审讯中,于庭内对一名首席警长(Chief Inspector)有言语上的侮辱。 “过后我被带往雪邦警察局,他们即强迫我裸露,全身脱剩内裤。然后,他们还拍照和拍摄录影。” 他在2003年1月16日与17日之内,被逮捕和扣留在雪邦警察局,获释后就马上遭逮捕冼都(Sentul)警察逮捕,而再度获释后,却又被金马(Dang Wangi)警察逮捕。 因此,他决定起诉马来西亚政府、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和16名警察的非法逮捕及扣留存有恶意,甚至强迫他在雪邦警察局内脱衣裸露。 无论如何,总检察署已经在上周四(8月26日)入禀法庭,针对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。 不过,迄今总检察署并未申请暂缓令,所以他们仍然能够入禀法庭判决,并要求政府和警方尽早作出赔偿。 继续为扣留死亡案奋斗 乌达雅古玛向《独立新闻在线》表示,高庭的判决是一个胜利象征,“因为他们要我停止提出扣留所死亡案件的审讯,但我还是继续为此类案件入禀法庭。”
无论如何,过去两三年,警察开枪致命与扣留所死亡数字,整体上滑落约90%,让他感到更高兴。 他透露,以前平均是每周有一人遭警方击毙,而每两周则有一人在扣留所内死亡,其中有60%都是印裔。 “目前没有在看到这些惊人数据,但是警察滥权问题依然存在,如非法逮捕和殴打扣留者或嫌犯。” 一方面大幅度降低90%,但另一方面他却为仅剩的10%感到忧心,主要是其中九成受害者都是印裔。 总检察署上诉扣留死亡案 另一方面,乌达雅古玛还透露,11年前在扣留死亡的莫哈末安努亚(Mohd Anuar Sharip)一案,虽然法庭已宣布判决,但总检察署已经在一个月前入禀上诉庭,目前等待审讯日期出炉。 莫哈末安努亚家属在7月6入召开记者会,要求总检察署停止提出上诉,希望能够以执行法庭早前宣判的140万元赔偿,结束长达11年磨人的官司。
今年6月30日,吉隆坡高等法院司法专员(Judicial Commissioner)李瑞生(译名,Lee Swee Seng)宣布,前全国总警长诺连迈与马来西亚政府必须赔偿给11年前毙命于扣留所内的莫哈末安努亚家属。 现年43岁的死者妻子苏珊娜获得总额100万元的加重赔偿(Aggravated Damages)和惩罚性赔偿(Exemplary Damages)。 两人共通育有的现年19岁与13岁的两名小孩,则各获20万元的从属性索赔(Dependency Claims)。总而言之,莫哈末安努亚家属共获得赔偿140万元附8%利息,以逝世当日开始计算至兑现日。 【点击:扣留所死亡首宗获赔偿 家属促总检署勿再上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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